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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月取缔油烟扰民餐馆27家

更新时间:2012-04-23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4084

       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zui高可处5万元罚款,芙蓉区*队员不以罚款为目的,在迎宾路上一家酒店迟迟没有整改的情况下,一个月内多次上门协商。近日,该酒店终于承诺整改到位。

  7月15日,芙蓉*大队特勤中队接到市民举报,称迎宾路一家酒店油烟扰民,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,发现油烟是先排入下水道,再通过电梯井边安装的管道排出。主要原因是没有安装油水分离器和净化油烟、无害排放设备,不能做到对地下管道的无油排放。执法人员立即给酒店下达了《限期整改通知书》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。

  但由于安装油烟净化器,改变排油烟管道位置,需要近30万元,酒店迟迟没有按要求整改。近日,芙蓉*大队邀请酒店、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业主代表共14人召开了协调会,经过多轮协商,酒店zui终答应按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、油烟净化器,改变排污管道位置,实现对地下管道的无油排放。

  芙蓉*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喻鹏飞介绍,本月初至今,该大队联合工商、文化、卫监、环保部门对全区市民投诉多,噪音、油烟扰民五小门店进行集中整治,共取缔油烟扰民餐馆27家。《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》实施后,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做了明确的规定,凡在市区范围内从事饮食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电、柴油、煤油、燃气等清洁能源;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,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。对油烟污染附近居民居住环境,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,*部门除限期改正外,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近期,芙蓉*将开展油烟扰民集中整治,市民可84712661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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