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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务局检查餐饮企业隔油设施

更新时间:2011-07-08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825

       针对今年实施的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》中关于餐饮企业必须设立隔油设施的规定。近日,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、法规科和区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组,对十八里店乡吕家营餐饮一条街28家餐饮企业的隔油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    这家餐馆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隔油设施。根据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》规定,检查人员对饭店负责人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。据了解,隔油设施可以完成餐饮污水的油水分离,达到隔油效果。如果餐饮企业未设立隔油设施或隔油设施不能正常使用,饭店的污水会直接排入市政管线,造成市政管线堵塞,不但对环境造成污染,而且还严重影响群众生活。
    根据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餐饮服务排水户未设置
隔油设施或隔油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 据了解,在餐馆开业前必须设置隔油设施,由环保局进行检查审批,否则将不允许进行营业。同时,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还会定期对餐馆隔油设施进行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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